日前媒體報導,以說鬼聞名的作家,數年前遭電話詐騙,近日又傳與齡差甚鉅的女性友人過從甚密,家人起了危機意識,先後作了預立遺囑,及房產信託的安排。

思及人一生努力,除了溫飽,自我實現外,最終期望家庭和樂,尊嚴無慮的完勝人生, 其中重要的關鍵是,「預先做好規劃及安排」。

幾年前看過一部日本紀錄片「多桑的待辦事項」,砂田先生在公司打拚超過四十年,退休不久,即診斷出胃癌末期,時間不多的他,著手寫出自己的「終活筆記」。筆記中的「待辦事項」,包括和孫女玩耍、邀母親家族旅行、受洗、交代長子繼承、對老婆說人生第一次的「我愛你」……。臨終前不斷跟親人說著「對不起」、「謝謝你」、「我愛你」簡單卻親情滿溢的詞語,令人動容。這部片也讓高齡化的日本,興起了一股「終活」風。

「終活」是正視死亡,令「自己的人生」可以貫徹始終而作的準備。「自己的餘生如果不好好規劃,往生後,家人會很困擾的。」片中一句話,道盡日本禮儀文化中,「不可對他人造成困擾」的中心思想,很多長者存這種信念為自己身後事作準備。同樣面臨高齡化社會,日本人正面迎戰老化的積極心態,相對於台灣人民較避諱談生死,值得我們借鏡。

「終活」有各種形式,可以是怎樣充實自己的退休生活、如何決定自己的身後事、預先立好遺囑等。都是一種「預先做好規劃及安排」的精神。而該片筆記中關於財務的「代辦事項」:財產的繼承權安排,也就是預立遺囑。

很多人認為,沒事立遺囑會觸霉頭,要立也要到最後關頭還來得及。其實立遺囑是一種對自己負責,及對親人的愛,因為任何人都無法掌握下一秒的事,況且要在意識清楚的狀態所立,且最好做公證的遺囑,日後較不會有爭議。

預立遺囑好處多:

1. 清楚交代自身意願,並隨時可更改。

2.向死而生,為人生做階段性盤點。

3. 事先安排財產分配,降低爭產紛爭。

若擔心財產分配後,繼承人年幼或是不擅管理,可進一步安排「遺囑信託」。 遺囑信託是由立遺囑人(委託人)訂立遺囑,在遺囑中載明將全部或一部份財產成立信託,委由受託人(自然人或法人)在委託人去世後依遺囑內容執行信託,完成遺產分配並照顧繼承人(受益人)。可說是從墳墓中伸出的一隻手,繼續委託人照顧遺族的意志。

「遺囑」及「遺囑信託」雖好,但也常見遺囑有瑕疵而被挑戰爭訟,連帶信託也無法執行。因遺囑屬「要式行為」,須符法定形式

,若想確保生前所立遺囑效力,除了在思慮清晰時及早安排,並委請專業外,實務上也有先成立信託,再加上遺囑,可為另一種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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